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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6-9 15:47:06  点击数:2759

▲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是: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涉及哪些侵权内容可以投诉举报?

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主要有: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职工自负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8)无营业执照或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有劳动用工行为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等。

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等。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办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市、区(县级市)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及地址,分别为: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5011432  无锡市广瑞路2号

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6825416  江阴市虹桥北路118号

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7985080  宜兴市教育西路1号

锡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8702042  锡山区东亭镇二泉中路139号

惠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3592133  惠山区堰桥镇政和大道182号

崇安区人事和劳动局  82830967  无锡市县前西街82号

北塘区人事和劳动局  82610113  无锡市小三里桥街19号

南长区人事和劳动局  85050720  无锡市振兴路12-2号

滨湖区人事和劳动局  85863314  无锡市梁溪路38号

新区劳动人事局     85227883  新区科技园天山路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劳动保障监察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 投诉和举报注意事项

    (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2)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机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3)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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