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比2009年度惠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富民强区”的目标,认真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超额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呈现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更好地推进工作开展,全面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整体水平,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类:
1)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评选:
A、社保扩面先进单位;
B、创业就业先进单位;
C、劳动保障网格化推进先进单位;
D、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先进单位。
2)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评比
A、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B、先进党支部。
2、先进个人类
在区局内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内开展先进工作者的评比。
(二)评选方法和表彰名额
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评比表彰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先进集体类的评选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局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局领导小组择优评定,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条件和要求
1、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工作人员,局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和各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所长不参加评选。
2、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3、请被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填写《惠山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登记表》(附件二),其中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请各单位在2009年1月7日前,将推荐的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份(及电子档)交局人秘科。联系人:冯淳熙,电话:83598677,邮箱:hsldjb@163.com。
4、此评比的通知及附件一、附件二可在惠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slss.gov.cn)上查看下载。
附件一:《2009年度惠山区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09年度惠山区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惠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